新京報訊 (記者吳敏)中國證監會昨日開始就優先股辦法征求意見,其中提及上證50成分股以及回購、併購三類情形可發優先股。證監會同時表示,優先股並非穩賺不賠。
  上市銀行多數為上證50成分股
  證監會在此次的征求意見稿中指出,有三類公司可發行優先股,其中之一是上證50指數成分股;此外,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收購或者吸收合併其他上市公司的情況,以及以減少註冊資本為目的回購普通股的,可以使用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或者先回購,然後發行不超過回購減資總額的優先股。
  這意味著,除了併購和回購外,真正能夠沒有限制地發行優先股的僅有上證50成分股。這一點與市場提到的銀行業等行業可能先試點的情況略有不同。但投資者早先期待銀行引入優先股補充資本的設想仍有可能實現。目前為止16家上市銀行中,除了個別在深交所上市外,多數是上證50成分股。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對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範圍採取限制,一方面是市場對於優先股的風險收益特征的認識需要時間,另一方面優先股涉及複雜的公司治理安排,需要上市公司治理比較規範。
  而對於上證50之外的兩種情形,證監會指出這是為了促進併購重組,鼓勵上市公司進行市值管理。
  非公開發行實施投資者準入制度
  對於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管理則較為放鬆。此前上市公司普通股的定向增發中,定向發行的對象不能超過10名,但優先股的非公開發行則放鬆到不超過200名。
  但非公開發行優先股將實施投資者準入制度,個人投資者如果參與將有一定門檻要求。
  此外,上市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其過去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潤,應不低於優先股一年的股息。如果發行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需要經過36個月之後才可轉換成普通股。
  優先股難以分享公司業績增長
  優先股被認為是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的一類產品,其“優先”是指有權在普通股之前獲得約定的股息,而在公司破產清算時,其對公司剩餘資產的權利也優先於普通股,但在債權人之後。
  不過,昨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優先股並非穩賺不賠。證監會指出,相對於普通股來說,優先股雖然有優先分配股息和剩餘財產的優勢,但難以分享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而相對於債券來說,優先股沒有固定期限,破產時優先股的償付順序在債券之後。此外如果公司經營情況惡化,優先股也面臨無法獲得股息的風險。
  ■ 熱點問題
  1 個人能不能投資優先股?
  證監會的說法是可以。但對於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個人投資者的資產規模有一定要求,對於投資年限沒有要求。
  目前具體的要求是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資金賬戶、各類資產管理賬戶名下的資產不低於500萬元。
  2 優先股有沒有表決權?
  不參與一般公司經營決策,但在兩種情況下具有表決權。
  一種是表決的事項與優先股股東的利益直接相關時,比如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超過10%,公司分立、合併、解散、變更形式等,再次發行優先股等。另一種情況是當上市公司長期未按照約定分配股息時,比如連續2年,或者累計3年未支付優先股股息,優先股將恢復表決權。
  3 持股數是否計算優先股?
  國內證券市場有不少規則是針對投資者的持股數量,比如持有一家公司5%以上的股份需要披露信息,且在6個月內不能反向交易。比如持有超過10%比例的股份可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等。
  證監會稱,在認定比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提交臨時提案等與日常經營密切相關的事項的持股數時,不計算優先股。認定持股超過10%或者超5%的股東時,也不計算優先股。 新京報記者 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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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新專業戶”資格被取消
  新京報訊 (記者吳敏)新股發行改革將導致沒有股票資產的個人投資者無法打新。證監會昨日發佈了修訂後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稱,調整網上配售方式之後,“打新專業戶”的申購資格將被取消。
  按照修訂後的規則,持有一定數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資者才能參與網上申購。網上配售應當綜合考慮投資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和申購資金量。目前的規則沒有明確約定持有流通股與打新股之間的定量關係。但申購的上限是網上發行量的千分之一。
  證監會稱,這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在二級市場上購買的股票,同時配售比例也不按照投資者持有的市值進行比例配售,持股多不一定配售多,有利於中小投資者的參與。  (原標題:上證50等三類股票可發行優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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